距离上次在病床上活蹦乱跳,才过去了一年啊!我的病怎么就这么重了呢?
这次我仍然说不出来身体哪里痛,因为是哪里都痛。像上亿只蚂蚁正在啃咬分食我的身体,连五脏六腑和骨头里面都没放过,痛得我只想在地上打滚,可虚弱的身体却不支持我这样做。我只感受了几秒,就暴躁得想大喊大叫。
我青筋暴起的手忽然被人握住,暖意从他的手心传来。
我知道,一定是顾延。
顾延的声音和他的手一样温暖,轻易就安抚了我内心的急躁:“子诺,别怕,很快就不痛了。”我知道他是骗人的,上一次说很快就可以出院,可一年过去了,我仍躺在病床上。
我的脑袋无法转动,只能尽量斜着眼看他。刚开始只能看到他花白的头发,后来他移了移椅子,我终于能看清他的样子了。他更瘦了,皱纹也多了,不过看起来温和了许多,像个亲切的大佬。
可是他才五十出头,怎么会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呢?一定是他仗着没脱发烦恼,就不好好爱护头发。
“无聊的话我给你念书吧。”他用拇指轻扫我的手心,我微微动了动指尖,算是给予他回应。
我突然想到了他的眼睛——
顾延拿出一本厚厚的书,手指在上面一边摸索,一边念道:“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观看她生活的寂寞。她像沉了船的水手一样,在雾蒙蒙的天边,遥遥寻找白帆的踪影……”(注1)
是盲文。
顾延的声线偏低沉,带着让人耳朵发麻的磁性,听着他缓缓念出书中的内容,我的灵魂似乎和他一起遨游在书中的世界,身体的痛苦都离我远去。
我是死了吧。
我的灵魂飘荡在墓园上空,往下看去,便发现顾延坐在轮椅上,静静看着面前的墓碑。
他看起来又瘦了,黑西装套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空荡。虽然他的五官依旧帅气,但头发已经全白了。要是从远处看,说不定还会被误认为是老爷爷。
身随意动,我缓缓飘到顾延的身旁,与他一同看向那块墓碑,墓碑上刻着——爱夫宋子诺之墓。
这一刻,我终于有了自己已经死了的真实感。
可是为什么呢?自从时间被加速后,我真正活着的时间才几天不到,按理说我现在才二十多岁啊!我都没看到美丽的风景,没成为一流的摄影师,也没有好好谈一次恋爱……
顾延撑着轮椅站起来,步履蹒跚地走向墓碑。当我下意识想搀扶他时,却发现我的指尖穿透了他的衣服。幸好,即使没有我的帮助,他还是顺利触碰到了墓碑。
他的手指在墓碑上来回摸索,最终停留在我的名字上。然后他平静地低下头,干燥的唇印上那三个金色的字,许久。
一阵风吹过,他支撑不住跪在地上,但手仍舍不得离开墓碑。他伸出双臂,紧抱那块刻着我名字的石头,越收越紧,像要把这块冰冷的石头勒进血肉。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他喝醉的那一晚。他手脚并用地把我牢牢圈在怀里,火热的体温热得我要冒汗。那晚我挣扎了许久,最终也没从他怀中挣扎出来。
我忽然有种要流泪的冲动——不知道是为我自己,还是为他。
“原来真的是悲剧,幸好我先翻到结局。”不知道从哪传来说话声,把我的伤感冲淡了一些。
在墓园看书?难道是鬼魂?不过我现在也是阿飘了,谁怕谁啊。
“你是在练习量子阅读吗?这么跳着看,能知道这本书在说什么吗?”
我猛地看向天空,声音就是从天上来的。
“看了几段,感觉剧情挺无聊的。还有这个宋子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耽美小说的主角。”
耽美小说。
怎么说也是年轻人,我当然知道耽美是什么。那个流量小生何奇,就是拍了一部耽美小说改编的剧火的。
原来我会跟顾延结婚,是因为——-我是耽美小说的主角?
而世界的时间会被加速,也是因为——这本小说太无聊,所以被跳着看了?
实在太讽刺了。
因为平平无奇,所以不值得花时间。
可这明明是我的人生!
还有顾延……和许多人,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就是唯一真实存在的。
“真有这么无聊吗?把书借我看看。”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立即看向顾延,发现对方已经扶着墓碑站起来,面向我所在的方向。
——他能看到我吗?
我正想靠近他——
“唰——”书页翻动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曾经的一幕幕在我眼前快速略过,悲伤的他、开心的他、坏笑的他、温柔的他……
最终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脸冷漠的他。
年轻帅气的顾延,对我冷淡地挑了挑眉:“愣着做什么?还不去拿拍摄要用的服饰给何奇。”
——我又回来了。
这一次,我一定要把读者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