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二次尸检中,我从死者心脏和肺脏的创口部位发现了一些微量碎屑,经过分析检验发现大概是木屑、灰烬、泥土之类的物质。非常微量,如果不是拿显微镜仔细去观察的话,甚至看不见,更不好提取。”
这回是重案组的毕胜率先发问了:“伤口内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
“在法医鉴定经验中,无刃刺器可以造成和枪弹创十分相似的创口创道,往往想要确定枪击创,就要同时考虑是否可能是无刃刺器造成的创道。”
林队长道:“无刃刺器是什么?”
许玖解释说:“只有尖头、没有刀刃的利器,比如最常见的螺丝刀,还有铁钎之类的。这些无刃刺器刺入人体后,会留下与枪弹创非常相似的创口和创道,甚至连创口周围是隆起的这一点都非常相似。但是一般案件中,能通过皮肤表面是否有灼烧痕迹和火药颗粒来区分无刃刺器和枪击。本案则因为凶手多了一个焚尸的步骤,导致尸体表层肌肤被烧毁,因此才会陷入难以判断的局面。”
话说到这里,在座的都是聪明人,基本都已经明白了过来。
林队长眉头微微蹙起:“所以许队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凶器是铁钎,而留在尸体内脏创道中的各种碎屑就是作证。”
作为凶器的铁钎上沾满了这些碎屑,所以刺入死者体内后才会留下这些痕迹。
毕胜说:“不是枪击的话,是否就能排除被杀人灭口的情况?”
这也是林队长最在意的问题,他们负责侦查的人需要确定侦查方向,如果是牵扯进“蛛网”案被灭口,那对他们这个小地方的刑警队来说是可以松口气了,毕竟案子到此就可以全部移交给重案组负责,他们最多抽调人手进行配合。可如果不是灭口,是其他性质的案件那恐怕侦查主力还是他们当地警方的。
许玖看向梁新巧,说:“有些现场勘察的结论就让我们的痕检员给大家说说吧。”
梁新巧站起身走上讲台,放了几张幻灯片,道:“经过前后两次现场勘察,排除车内是第一案发现场的可能性。首先根据尸检结果显示,死者死于无刃刺器刺破心脏肺脏当场死亡,现场应遗留大量血迹,但车内环境并不符合这一特征。”
毕胜问:“会不会是烧掉了?”
梁新巧摇头:“死者是被铁钎刺中心脏肺脏死亡的,车内也没有遗留下凶器。而且车辆的焚烧状况不足以掩盖全部的血迹,我们并未在这辆车上发现任何大片血迹,足以说明死者是死亡一两个小时候才被人搬上车的。”
这时候许玖插了个话题:“根据死者胃内容物的状态,死者是末次进餐三小时左右被害的,我们筛了残存的食糜,发现他最后一次进餐吃的是米饭炒菜,应该是正餐。”
但是目前无法确定这顿饭具体是什么时候吃的,17号中午,还是更早?因为尸体经过了焚烧,无法根据尸僵尸斑等现象辅助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