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过麦田》
黄少天拎着一只编织筐,哼着歌从村长家走出来。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找人炫耀一下,他果然就是天生人缘好,特别讨人喜欢,阿姨们给了他好多东西呢!
然后他就看见郑轩站在大马路上指指点点的,黄少天有点奇怪,然而当他看清这人面前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他急忙喊了一声:“郑轩,你别惹它!”
郑轩被他这一声给吓到了,结果他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面前那只小动物——那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眼神犀利的像是死了十几个情缘的大白鹅。
大白鹅惊叫一声,扑棱棱地跳起来,一副蓄势待发准备报仇的模样。
黄少天冲过去拉起郑轩,拔腿就跑:“你想被它咬吗?!”
郑轩边跑边气喘吁吁地问黄少天:“黄少,鹅还会咬人?”
面对郑轩的不解,黄少天冷笑一声:“愚蠢的土拨鼠,你知道鹅的战斗力有多强吗?你不可以小瞧鹅的战斗力你知道吗!有个游戏就曾经因为一只鹅,两个阵营大战了好几天!”
他俩这边跑着,身后那大白鹅依然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仿佛不咬到他们其中的一人就不会善罢甘休一样。专心逃跑的俩人连从卢瀚文和喻文州身旁路过都丝毫没有察觉。
“队长,黄少和郑轩前辈在做什么啊。”卢瀚文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有只鹅在追他们?”
“夕阳下的奔跑,那是他们逝去的青春。”喻文州面不改色地说道。然后他扭头看向徐景熙:“景熙,你快去找只凶猛的恶犬去帮少天和郑轩解围。”
徐景熙眉头一皱:“恶犬……”这个录制节目的小山村里有恶犬吗?等等,他好像记得宋晓说村长家养了一只土狗,让他去看看。
当徐景熙看到那只土狗的时候,他惊呆了,因为那是一只小土狗。村长女儿说,狗狗还不到一岁。徐景熙折合人类年龄算了一下,啊,好一只正天真的小土狗!
它打得过那大白鹅吗?徐景熙深表怀疑。
他在黄少天和郑轩又跑回来的时候,放出了那只小土狗。
答案是,当然打不过。
于是场面变成了黄少天郑轩和小土狗一起被大白鹅追杀,一路狂奔,一骑红尘妃子笑……哦不,没有妃子,蓝雨没有女孩子,只有大白鹅的愤怒。
卢瀚文不解地问喻文州:“队长,所以黄少和郑轩前辈为什么和小狗狗一起跑啊,那你让景熙哥找狗狗来有什么用?”
喻文州深沉地咳嗽了一声:“夕阳下的奔跑……小卢快去找村长,郑轩要跑不动了!”
村长最后在麦田边上逮到了那只大白鹅。彼时黄少天和郑轩还能再跑一会,小土狗可就惨了,它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看着大白鹅一步一步地逼近过来,凄惨地汪汪叫着,叫得黄少天只觉怀疑人生:他堂堂剑圣,为什么会待在这个充满乡村爱情气息的地方?
原因很简单,蓝雨在这个无事的夏休期接了一档真人秀节目,要求他们去某个偏僻的小山村体验为期三天的乡村生活。
黄少天看了看满脸写着“劫后余生”的郑轩,回头望向一望无际的绿色麦田。夏季的麦田还在茁壮成长,不似秋天金灿灿一片,这是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绿色,如果站在高处,也许会有一种底下是软绵绵的青翠草地的错觉。
躺下去兴许会很柔软,但一定会被村民打死,毕竟这不是草地,是粮食。
黄少天对卢瀚文叮嘱道:“如果你要靠近麦田,记得喷点花露水。它太高了,容易藏一些虫子。”
郑轩喘着粗气问黄少天:“黄少,我刚才就想问你了,你怎么对鹅的情况这么了解啊,你是不是被鹅咬过?”
匆匆赶来的李远与宋晓面面相觑,倒是卢瀚文好奇地说道:“是啊,还有麦田的事情,感觉黄少也知道的很清楚诶!”
黄少天怒视郑轩:“你才被鹅咬过!我只不过是以前在农村生活过两年而已,没被大白鹅咬过,我还没见过鹅追人吗?”
卢瀚文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哇,那黄少,你会爬树吗?”
黄少天洋洋得意地说道:“当然会,我还掏过鸟蛋呢,翻墙我也会。”
卢瀚文满脸兴奋:“好酷好酷!那黄少你会扭秧歌吗?”
黄少天:?
他心说这是什么鬼,他又不是东北人,扭什么秧歌唱什么二人转?山东快板天津相声他也不会!小卢这到底每天在网上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那黄少你还会什么啊?”宋晓问道。
喻文州忽然插话道:“他会舞剑,你们信吗?”
李远摇头道:“队长你编也要编的像一点嘛,虽然黄少是剑圣,可是那毕竟是游戏,现实生活里哪还有人舞剑啊。”
徐景熙灵光一闪,突然激动地说道:“有的啊,你们没看到在广场舞风靡全国以前,有好多大妈在广场上练太极吗?腰鼓、扇子虽然是多数,但总有一两个舞剑的,那是太极剑啊!”
“黄少,敢问你是哪位大师的传人,金庸还是古龙?”
黄少天郁闷地问喻文州:“队长你怎么知道我会舞剑啊,我记得我没跟别人说过这事,也就魏老大知道,难道是魏老大告诉你的?”
“是啊。”喻文州笑道,“魏队走之前跟我说,让我千万别得罪你,说你会舞剑,当心哪天惹毛了你,你直接拔剑砍人。”
黄少天听了有点不好意思,他当时正值中二时期,和魏琛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矛盾。大约是某次吵起来的时候不小心威胁过自家队长,所以被魏琛拿出去当笑话给讲了。不过他的确是会舞剑,虽然是外人看起来软绵绵的太极剑吧,不过好歹也算是一项才艺。
郑轩恍然道:“那下次联盟有什么文艺节目就让黄少舞剑。”
“黄少你那把剑叫什么名字啊?”卢瀚文问道,“名字像冰雨一样酷吗?”
黄少天摇头,故作深沉道:“冰雨那是系统生成的名字,这是要看运气的,碰巧了呢就很好听,碰不巧的话就跟杜明那个冰渣,好像是这名吧,反正会奇奇怪怪的。我的剑,当然是我自己取的名——”
众人竖起耳朵,屏住呼吸洗耳恭听。
“它就叫:‘黄少天的剑’。”黄少天说道。
安静了几秒之后,徐景熙噗嗤一声先笑了出来,他吐槽说这什么取名风格啊,过于自信了吧,起名字都起得如此自我中心。若是搁在古代,那黄少天一定是不怕自己不名扬天下,走哪都得让别人知道他名字的那种剑客。
倒是宋晓小声嘀咕说,他想到了有个电影叫《三少爷的剑》。
“黄公子的剑。”喻文州很捧场地点评道。
黄少天哼了一声。他那时候也就十岁,在农村小学里念书,可能还在玩泥巴——嗯,真的是在玩泥巴,他喜欢把水浇在泥土上,等到它有些湿润之后去捏各种各样的形状,最厉害的一次是捏了个小型的简陋四合院,他玩着泥巴觉得自己捏的其实是他的梦。
大城市是什么样子?大概只有被爸妈接到大城市的时候,他才会知道吧。电视里演的北京,都有这种复古的四合院。
他确实对自己充满自信,老大爷教他舞剑的时候,赠他一把太极剑,让他起个名字。黄少天当场就表示那还不简单吗?当然是叫“黄少天的剑”了。
老人家笑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谦虚,黄少天对此理直气壮地说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难道这把剑还会因为我而感到耻辱吗?”
当然没有,从来没有任何一把剑会因为落在黄少天的手里而感到丢人。无论是那被他舞的虎虎生风,刚猛的完全不像太极的“黄少天的剑”,还是他在荣耀里作为剑圣使用的赫赫有名的“冰雨”,甚至是开的马甲号时使用的劣质小光剑——所有的剑在他的手里,都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因为他是当之无愧的,独一无二的妖刀黄少天。
他以前没有想过去大城市,因为在农村就挺快乐的,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每个季节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做。不像如今生活在城市里,除了穿衣服能感觉到季节的变换,千篇一律的生活真没什么好期待的,难怪每天等在地铁站的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感,因为生活实在太无聊了。
还好他目前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新鲜感,因为每次的比赛都瞬息万变,存在着意料不到的情况,这会让比赛更加精彩,也让他的生活不至于十分乏味。
他啊,从小到大就做不来那种循规蹈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