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客人来得很多,三个人找了一会儿才在吧台找到位置坐下。方信艾驾轻就熟地点了杯莫吉托,并且试图给另外两位新手小白一点过来人的建议,常喜乐盯着单子犯了选择困难症,杨瑰司则拒绝喝酒。
她自然道:“我师父说过,饮酒伤身。况且我醉了就办不了事。”
“好吧。”方信艾托着脸,把注意力转向那位正闭着眼唱着轻柔歌曲的驻唱。
“喏,就是那个红色头发的男人,看上去是不是超带劲的。”一首歌结束,方信艾把手掌作喇叭状对着那男人“woo”了一声。
常喜乐看着杨瑰司若有所思的样子,问她:“你在想什么?”
“这家店很干净。”杨瑰司微微倾身靠近常喜乐,说话间气息闹得她耳朵微痒。
“干净?”常喜乐四下望了望,由于光线昏暗,其实看不太清店里的卫生状况,她困惑道,“新店开业,保持卫生也是基本的吧?”
“不是这种干净。”杨瑰司慢慢转头,视线扫过在场的每个人,“我从前去过一些酒吧,里头乌烟瘴气的,最容易滋生坏东西了。”
“这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那种阴森的气息,可能因为是新店。”杨瑰司猜测。毕竟无论是鬼是妖是坏人,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扎根作恶都需要时间,他们也要在和自己相性更好的环境才能壮大自身。
常喜乐刚想问她们是不是要无功而返了,就见杨瑰司突然站了起来。她撂下一句“等着。”,没有多做解释就向二楼楼梯处走去了。
常喜乐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身旁又坐了一个人。
“嗨,没有什么想喝的吗?”
一瞬间,常喜乐觉得后颈起了鸡皮疙瘩,几乎觉得有气息拂到了她的耳后。她猛地转过头,却发现这人离她坐得其实很远,保持着应有的社交距离。
即使光影昏暗,常喜乐也看得出这位身穿夏威夷风衬衫的男人五官深邃,金发碧眼,是个外国青年。
他笑眯眯地递了份店内设计好的菜单来:“你可以尝试些想喝的。”
常喜乐翻了翻这个菜单,上面尽是些听起来很浪漫的名字,每杯饮品边上都附带一张图片。然而凭这些,她看不出这些饮品各自的特色是什么。
“我的酒量不好。”另一边的歌声又响起来,附带着人群的欢呼声,常喜乐不得不凑近了告问他,“有饮料可以点吗?”
正说着,她余光瞟到一杯看着相当漂亮的饮品,颜色火红,状似橙汁。她手指着这张图片问:“龙舌兰日出,这个怎么样?”
“你不一定喝得惯。”这男人诚实道,他拍了拍手,一位调酒师走来向他点了点头。
然后他说了一串常喜乐听不懂的话,只见这调酒师点了点头,而男人则转回头冲她微笑了一下,说:“祝你今晚愉快。“随后他就离开了。
常喜乐还在琢磨刚才那男人说的是什么语言,调酒师已经将一杯漂亮的饮品放在了她面前。
“多少钱?”常喜乐还在状况外,但记得钱货两讫的道理。
“我们老板说请您喝。”调酒师笑眯眯地说。
这家店的老板居然是个外国人。这么一想,她拿出手机查了查,才发现这店名“Rot Wein”也是德语,意为红酒。
“是的,我们老板的女友喜欢喝红酒,所以才取了这个名。”调酒师又问,“还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
“我想问,如果我想要改善饮食习惯,吃点什么能让我胃口大开呢?”常喜乐还惦记着她之前的猜测,试着往相关方向提问。她低头抿了抿这杯酒,下一秒就皱起眉头,的确有些喝不惯。
“据我了解,适量喝酒可以促进胰腺分泌消化液,增加食欲。”这么刁钻的问题,这位调酒师还是面不改色地回答了她,听起来也很合理。
然而方信艾并不酗酒,只是偶尔来酒吧小酌一番,喝酒促进食欲这一点理论没有办法完全解释她这段时间暴饮暴食的行为。
常喜乐眨了眨眼,目光有些迷离,她费劲道:“好,那没事了,谢谢你。”
调酒师却没急着走开,他面带微笑地递给常喜乐一张名片:“我们老板喜欢结交朋友,假如你有意向去投资些什么,不妨问问他的意见。”
常喜乐接过名片,点过头后又摇了摇头
开玩笑,她这样的穷学生,要拿什么去投资,未来三十年的彩票运吗?
调酒师递出名片后就离开了,走前,他张嘴说了些什么。然而因为此时场上的歌声达到了最激昂的部分,所以常喜乐只看见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并没有听清内容。
[我们老板最喜欢结交朋友了。不过和他交友,如同赌博。]
[而所谓赢家,屈指可数。]
常喜乐低头仔细看了眼手上的名片,设计得很简洁,上面用花体写了个名字:“Steve”,后头附了一串电话号码以及一个邮箱。
“喜乐,让我来尝尝你的酒好不好?”方信艾已经有些醉了,她把头靠在常喜乐的肩上,对她那杯色彩鲜艳的酒很感兴趣。
常喜乐任她品鉴,并且由于拗不过她的盛情邀请,也尝了尝她的饮品。
等杨瑰司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靠在一起的两个醉鬼。
“嗝,奇怪,我平常可是千杯不倒呢!可我看你怎么是歪的”方信艾搂着怀里昏昏欲睡的常喜乐,疑惑地和杨瑰司对视,下一秒她就撒开常喜乐,对着驻唱的红发帅哥大喊,“帅哥!我好喜欢你呀——woo!再来一首!”
“……因为你的头是歪的。”杨瑰司忙接住倒到她怀里的常喜乐,这位倒是不吵不闹,还冲自己笑了一下,看起来十分乖巧。
然而她实在无力把兴奋过度的方信艾也一块带回去,到最后没法子了,不得不召唤来了任清,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两个人拖回了宿舍。
任清没想到她们三个人一起来了酒吧,扶过方信艾的时候表情很微妙。
离开前,方信艾还在对那红发帅哥飞吻。杨瑰司搀着常喜乐,回头又看了眼店内。
这酒吧干净到容不下一丝藏污纳垢的地方。要么是的确没有鬼怪,要么就是它的道行远胜于杨瑰司,因此她才看不出来。
但昨天,方信艾身上的鬼还能被她那功力不深的符咒驱赶片刻,就足以说明这鬼并没到这样藏匿行踪于无形的程度。
总之,这里没有能解决方信艾问题的东西,几人算是白跑一趟。
彼时的杨瑰司还没有意识到,她虽然能判断一个地方有没有鬼魂,然而心里有鬼这样的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