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吃腻呢。”任清笑起来,举手说,“行,我加入。”
常喜乐和杨瑰司也没有异议,四个人收拾收拾就一块儿出门了。路上方信艾路过一家卖炸鸡腿的店,嚷嚷着说是网红新店就上去排队了。
“要不网上都说大学生是黄鼠狼转世呢。”任清笑她,细数起来,“每天吃黄焖鸡、炸鸡、地锅鸡、醋炒鸡、鸡翅包饭、大骨鸡,我都没见过她吃别的肉了。”
“鸡肉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我是黄鼠狼我自豪!”方信艾骄傲地抬了抬头,她前面一位把卫衣帽子戴头上的男生听完,还回头看了她一眼。
任清撞了撞方信艾的肩膀示意她小声点,两个姑娘又笑成一团。
等前面还剩一个人的时候,方信艾踮着脚往窗口里看,这炸鸡店最近很火,这会儿又是饭点,里面只剩十个炸鸡腿了。她回头说:“差不多我们能一人买一个。”
然而,前面那个男生舔了舔后槽牙,对店员说:“把这些鸡腿全都包起来。”
“啊?”方信艾一听就不高兴了,她戳了戳那男生说,“诶,我们排了好久的队,能不能剩四个给我们呀?你买那么多也不一定吃的完。”
那人头也不回,只直勾勾地盯着店员打包鸡腿,说:“吃的完。”
等排到方信艾,店员不好意思地说:“下一锅还在炸,大概要等十几分钟。”
“算了算了,我等吃完饭再来买吧。”方信艾也不想让室友们等太久,垂头丧气地挽着任清的手招呼杨瑰司和常喜乐一块儿走了。
常喜乐还盯着人群里的某个背影看,杨瑰司注意到后,问她:“怎么了?”
“刚才那个人走之前,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常喜乐说着,摇了摇头,“也可能是我的错觉,没事,走吧。”
等到了黄焖鸡店里,客人也非常多。常喜乐她们运气好,正碰上一桌吃完了的。服务员赶来把桌子收拾干净,她们就坐下开始点单了。
等出餐期间,方信艾回头找垃圾桶,收回视线的时候嘟囔了句:“怎么又是他。”
“怎么了?”任清不明所以。
“那个,黄鼠狼转世一样的人。”方信艾向她身后努了努嘴,“长得帅也没用,吃相太丑了。”
常喜乐闻声抬头,正看见她们对面桌子上坐了个穿卫衣的青年。他已经把卫衣帽子摘下,专心致志地用手拿着鸡腿在啃。如方信艾所说,他留了个狼尾头,鬓边翘起的头发被随意撩到耳后,露出一对有些尖的精灵耳来。他的眼型长而窄,眼尾上挑,莫名给人留下诡计多端的印象,然而此人的吃相又毫不讲究,他牙齿整齐而虎牙尖利,一张口就撕下一大块肉来,吃得嘴角都沾上了油,和他原本貌美的长相格格不入,甚至带上点野兽般的邪性来。
正吃着,他突然抬起眼睛望向常喜乐她们这桌,吓得回头看的任清赶紧坐好,拍着方信艾的手臂说她讲得太大声了。
常喜乐避闪不及,正正好好和他对上了眼。那青年和她对视了几秒,突然咧嘴一笑,用手背随意擦了擦嘴角,拎着袋子站起身向她们这桌走过来。
“干什么呀……不会要打人吧?”方信艾苦着脸嘟囔。
杨瑰司则戒备地拉住常喜乐的手随时准备站起来。
然而那青年只是站到常喜乐的面前,把一个还密封着的包袋子递给她,问:“吃吗?”
常喜乐眨眨眼,指着自己问:“给我?”
青年点了点头,目不转睛地看她:“送你。”
常喜乐看着碗里的鸡腿,看了眼桌上的另外三人,又看了眼桌对面那个陌生青年,还没弄清楚状况。
“喜乐,你们认识啊?”方信艾问。
常喜乐下意识摇了摇头,但又迟疑了一会儿。说实话,那个人的眼睛让她觉得很熟悉,似乎在哪见过似的。
她夹起鸡腿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问方信艾:“你是不是想吃,要不给你?”
“不不不不不,人送你的,还是你吃吧。”方信艾连连摇头,看见服务员端了黄焖鸡米饭来,示意道,“饭来了,我吃饭就行。”
兴许那青年确实认识常喜乐,不然怎么会这么自来熟?开饭了,这插曲就告一段落。常喜乐看着鸡腿,啃了口,小心地从鸡腿的头部撕下一块肉来细嚼慢咽着,没让脸沾上炸酥皮的油。
福至心灵的,她又抬头看了一眼。那青年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以筷子代替了手,学着常喜乐的样子慢慢地吃了一口鸡腿肉。
他吃着吃着,嘴角咧开又笑起来,对着常喜乐做了个口型。
[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