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新城在到滇南省出差前,曾专门找被告江滨市化工研究所的所长赵上明做了一个谈话。赵上明询问皇甫新城,该案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皇甫新城笑着回答:“是否聘请律师这当然由你们公司决定,我们法院是不提建议也不负责推荐律师的。”
赵上明看着皇甫新城办公桌玻璃台板下严韵华律师的名片问道:“那我能否请这个律师当我们所的诉讼代理人?”
皇甫新城看着自己办公桌玻璃台板下严韵华律师名片说:“请不请律师是你们的权利,我从来不向当事人推荐律师,这是一个来我们法院办事的律师给我的名片,并不代表我们有什么私人关系。”皇甫新城还是有点后悔把严韵华的名片随手放在了办公桌的玻璃台板下了,这种情况任谁都会产生联想,认为这严韵华律师和皇甫新城一定是朋友关系。但当事人现在提出要聘请严韵华做代理人,皇甫新城又不能让当事人不要请严韵华。哎,以后做事还是要严谨一些。
早晨九点,原被告都来到了皇甫新城的办公室,因为没有专门的审判法庭,经济审判庭的法官开庭也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冯金宁知道皇甫新城今天要开庭,已经早早地避开了。因为该案诉讼标的比较大,所以适用的是三人合议庭的普通程序。
法院经济审判庭的法官出差比较多,开庭时容易出现其他合议庭成员出差在外,所以庭里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基本上都由院里的看门老师傅刘老头和负责打扫卫生的王大姐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组成。刘老头全名是刘军璋,王大姐的全名是王大芬。他们俩虽然是案件合议庭的成员,但一般并不参加开庭庭审。所以南城区法院的同志都戏称刘老头和王大姐是全法院办案最多的审判员。今天两位人民陪审员依旧没有到庭参加庭审。
皇甫新城考虑到孙红岩与严韵华是师范学校的同学,便让孙红岩回避,从行政审判庭临时借了一位书记员做今天的法庭记录。原告今天到庭参加诉讼的是江胜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梁双喜和诉讼代理人夏兆海。
夏兆海大约五十岁,是江滨大学法律系主任,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在江滨市司法界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夏兆海因为名气够响,一般的小案件是请不动他的。皇甫新城接手这个案件时他还不是案件代理人,在皇甫新城出差在滇南省时,原告江胜化学制品有限公司聘请了他作为诉讼代理人。
坐在被告席上的是被告江滨市化工机械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所长赵上明和代理律师严韵华。严韵华已经结束实习成为正式律师,皇甫新城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赵上明和严韵华,心里很是感慨,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竟让赵上明误认为严韵华与案件主审法官有特定关系,从而聘请他作为律师。以后自己真是要注意一言一行了。其实这个案件被告就是不请律师也是会胜诉的,只不过作为被告的江滨市化工机械研究所觉得没有必胜的把握,花钱买安心而已。
经过近二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实,皇甫新城认为被告江滨市化工机械研究所的辩解理由是成立的。庭审后,皇甫新城为了慎重起见,在全庭业务讨论会上集体讨论了案件,大家意见是一致的:化工设备是一种容易腐蚀的特种设备,不当使用和不当的保养都可能影响其设备性能,江胜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在化工机械设备安装并且使用达两年七个月后才提起诉讼,已经过了化工设备质量异议期限,其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案件宣判后,原告江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