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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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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2.14

情人节。很难忘记这个节日。我就是在这天遇见陈最的。我想再也没有比他长得还要好看的男人了。红场里他众星捧月,肯定不记得一个礼仪小姐长什么样子。

2.18

他这场喝得有点多。鬼迷心窍了吧,好想陪在他身边。

3.2

不要再动心了,他根本就不缺女人。偶尔的温柔只是施舍,你明明就清楚怎么还是拒绝不了呢。

3.8

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可以让他付出一次真心呢。好难受啊,心脏从没有这么难受过。他把我当什么呢,发泄情欲的充气娃娃吗。

……

翻了几页后姜之烟放下日记,她没多少表情,起身去拉开窗帘透气。

这样站在被墨浸染的夜色里,背影单薄又寂寥。

很突兀地,脑子像被猛然灌了水,有些藏在角落且琐碎的记忆纷至沓来。

姜珠珠还跟陈最有牵连时,跟她有提过这么一人。

是这么说的——

姐,要怎样让一个花花公子收心啊?

姜之烟对她的问题见怪不怪,她从小到大都是性缘脑,小时候是小性缘脑,长大就是大性缘脑。

那会儿她忙着工作,大一开始姜之烟就兼顾学业和实习了。

姜之烟说,为什么要让花花公子收心?

姜珠珠羞赫地笑了,就为了让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呀。

姜之烟沉默,她叹口气,在想姜珠珠要是不信姜就好了。

但话又说回来,凭什么不能生气呢。姜珠珠怎么有资格跟她一个姓呢。

她努力的想成功,以为这个妹妹至少是能和自己站在起跑线的强劲对手。

谁叫她流着和自己一样的血,她们是亲姐妹,天生适合做旗鼓相当的对手,不是吗。结果她只是一个沉浸在蜜罐里的天真少女。

原本是想要对她说什么来着,姜之烟静静看向脚底浮华的高楼。

哦,她原本是想说——

姜珠珠,你想下半辈子对着一个男人摇尾乞讨,像一只狗他说什么你就做,要你风骚就风骚,然后再拍拍屁股对你说,宝贝,我当然爱你了,爱你在床上浪.叫取悦他时不受控制的娇.喘。男人就是这样,没有审美,很白痴,喜欢女人在床上浪荡,床下清高。你要是愿意过这种日子,他收不收心还重要吗。

最后似乎,她好像对姜珠珠说的是——

很简单啊。是人都会有感情的,你试着去了解他的原生家庭,去分析他的性格,他脆弱你就陪伴,他自卑你就夸赞,他恶劣你就包容。你慢慢宠着他,他习惯了你,把你当家人,自然而然就收心了。

其实姜之烟随口说着玩的,什么了解原生家庭,一个男人沉浸在原生家庭,渴望救赎,需要放纵自我去滋补腐烂的灵魂这种无聊的行为,简直没出息极了。

不过姜珠珠貌似相信了。姜之烟感觉很可笑,她竟然相信了。

如果说姜珠珠的死,她身为同姓的姐姐有那么一丁点的怜悯和生气以外。

那么面对陈最施舍的那一点点资源,姜之烟不大服气,她倒没觉着屈辱。

毕竟权力和金钱这东西她实在太喜欢。喜欢啊,怎么会不喜欢。

陈最不是一般的有钱,他牵扯一个女孩的自杀案却能全身而退,是艺术界顶尖大师的学生,是夜夜笙歌辗转赌场之间来去自如的公子哥。

腐败,溃烂,却处在权力漩涡,而这一切明明就不是他努力得来的结果。

只是投了一个好胎便轻而易举的拥有姜之烟梦寐以求的东西。

她最恶心这种人,没错,恶心。姜之烟心底,他根本就不配拥有这么多东西。

姜之烟再看一眼璀璨的楼盘,轻轻转过身,坐到镜子前化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那时候她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凭什么总把这样的句子写给拜金故事里的女人?

姜之烟的腰身往镜子前凑了凑,先是睫毛,眼影,最后是口红。她平时妆容清淡,因为容颜实在抢眼,美得漫不经心又极具魅惑。

她想,应该是要给陈最送一份礼物的——

一场粉身碎骨的游戏。

如果她是作者,她一定会写——

那时候他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晚上十点整,蒋明帆推门而入,看见沙发上坐着的女人先是怔了一怔,他关好门,放下背包。

姜之烟妆容精致,她起来握着行礼箱的手柄推了推,笑笑说:“我要换房子,这段时间能投靠你吗?老同学?”

“当然,”蒋明帆走过来坐下,拧开一瓶水,又说,“你一直住也没问题。”他看着她的脸,有点心烦意乱,“你要出门?”

姜之烟摇头:“请你吃饭。你还没有吃饭吧?”

她一说,蒋明帆想起那天的不欢而散。

他顿了顿,直接了当:“姜之烟。那天我态度不好,你别放心上。晚上我有给你打电话,但你没接。”

“是我的错,你怎么还先道歉了?”姜之烟笑了一下,“我应该提前告诉你的。夏以沫是我兼职地方的VVIP,我不想得罪她。抱歉,把你拿去当人情了。所以,让我还你这个人情,好吗?”

蒋明帆心里很闷,他其实有气,却发泄不出来,像一拳头打进了棉花,被堵住了。

他坐在沙发上没起身,十指随意的触碰,“姜之烟,你是不是觉着我特喜欢你,你是不是仗着我喜欢你,觉得我什么都听你的,我就是任由你玩弄的白痴?”

姜之烟看着他,又把眼睑垂了垂,还挺无辜的。

蒋明帆滚了滚喉咙,彼此沉默一会儿,他终于说:“我不喜欢夏以沫。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可能。”

她说:“知道了。”

蒋明帆见她一副做好准备迎接他生气的样子,他移开目光,又恢复以往的大少爷做派问:“打算请我去哪吃饭?”

姜之烟笑了,她在包里掏出两张电影票,是《爱乐之城》的电影票。

“看完再吃饭吧。”她说。

日出晖影渐渐前移,姜之烟的眼睫沐浴在灿烂的晨光之中。

她伸手按停闹钟,披薄外套走到客厅,桌上摆了一杯牛奶和一份三明治煎蛋。

旁边有一张纸条,写———

早上有课,记得吃饭。

姜之烟笑了,因为“饭”字后面跟着的笑脸,歪歪扭扭,真是不好看。蒋明帆不会画画,他画画太丑了。

一直到傍晚,姜之烟的手机都很安静。

她写完笔记翻了翻通讯录,和心里估计得大差不差,夏以沫是任性的千金小姐,但也不是一蠢货,还没傻到因为一个小人情就跟她交心。

何况姜之烟现在只是一位出来兼职奢侈品店的导购。

蒋明帆于这位大小姐,也就是一时新鲜看上的新鲜帅哥。喜欢得肤浅,几天不联系就忘了。夏以沫要是真喜欢得不行,电话早打过来了。

她和陈最都是有头有脸的家世,就算再没本事和智商,为人处事这方面多少耳濡目染会受到影响。难以信任他人也很正常。

姜之烟撑着下巴想了想,这可不行,她需要夏以沫的信任呢。不然怎么去十月份的“Fendi 长城大秀”。

陈最伤害了她唯一的妹妹,那她总得礼尚往来吧,毕竟朋友之间有来有回,友谊才持久啊。

上完课她照旧去店里工作,刚到那看见副店长安排人清点款式。

姜之烟很有眼力劲,放了东西走过来冲副店长问好:“这是新款吗?赵姐。”

副店长性格直爽,她笑说:“是啊,你下课了?正好,给客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通知一下。这事就交给你了。你说话我放心。”

她点点头:“好。”

姜之烟足足打了半个多小时的电话,她把夏以沫放在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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