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了小说的篇幅还有故事内容,叶梦璃很快便动笔了。
【故语云: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这是一个贪官横行,妖魔乱世,民众苦不堪言的乱世天下。
故事就是发生在那个动乱的年代.....
墨子轩是一个书生,自小身体赢弱,是个很会读书,却手无缚鸡之力的体弱书生。
原本他的家境还是富裕的,毕竟能供得起他这些年来一直读书的费用,也不是一般的贫民家境能负担得起的。
本来墨子轩是想好好努力读书,然后上京赶考,走向这世间所有读书人都会去往的那条科举道路。
但是一连串的天灾人祸,打破了墨子轩心中一直追求的那份美好的憧憬。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穿在身上绸缎面料的衣服变成了麻布衣,居住的小院庭院变成了破旧的茅草屋.......
原本家里的几个下人,一个一个的离开,他也从手指不沾阳春水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人,变成了一个会洗衣做饭,会处去工作卖体力活,只为挣一口饭钱填饱肚子的穷困书生。
墨子轩搬着沉重的沙袋,纤瘦的身子摇摇晃晃,一边监工的工头看到他走的慢了,便立马一鞭子下去,嘴里还脱口大骂着:不要想着偷懒,赶紧干活,不然别想有饭吃!
这一鞭子直接抽打在墨子轩的身上,本就体弱的他差点摔倒在地,背后的皮肤绽裂开,就连背上的衣服都透出淡淡的血丝,可见工头是下了死手的。
其他同样搬着沙袋的工人看着这一幕,心里敢怒不敢言,他们不敢说话,只能低着头装作没看到。
墨子轩双眼怒红,却也只能一言不发,他咬着牙默默坚持,继续搬着沙袋。
每天都像这样干着最艰苦的劳力,麻木地像是畜生一般的活着。
站在港口,墨子轩望着天边落日的斜阳,眼神里充满了迷茫。】
写到这里,叶梦璃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肘。
一篇文字下来,她思路清晰,写的很畅快,只不过就是累手了一点。
砚台里的墨也差不多没了,叶梦璃也放下了手中的毛笔,翻看起自己写的小说,检查一下有没有错字的内容。
以检查作业的态度,她花了几分钟重新将自己写的文字看了一遍后,有些皱眉。
字是没有写错的地方,可是里面的内容怎么感觉越写越悲观了呢?
叶梦璃摸了一下下巴,看了一下自己的文字篇幅,已经写到了墨子轩去到了被一支军队把控的矿场里,依旧艰苦的工作。
大概是因为跟着感觉写出来的,所以她也感觉挺好。
嗯,可以先苦后甜嘛!
前面苦是苦了点,但这样才有苦尽甘来的幸福快乐,也更加衬托甜蜜蜜的爱情呀!
完全没问题,她点了点头。
收起稿子和笔墨纸砚,叶梦璃觉得今天写到这里就可以了,虽然才一千多字,但已经把她的手都写酸了。
毕竟是毛笔一笔一划的写在白纸上,很废力气和功夫去写,而不像是电脑和打字机可以更加轻松方便。
收拾完稿子后,叶梦璃就下楼去了,写书那么辛苦当然要劳逸结合,现在到休息的时间了。
“写小说可真累啊!”走下小楼,她边走还边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抬眼就看见花满楼的身影,身边还有一个和他有说有笑的人,他嘴上两撇胡须,修的和眉毛一样整齐漂亮。
刚想要叫花满楼的叶梦璃,眼神默然的抿起了嘴唇。
原来是他啊!——陆小凤!
见到这个长着‘四条眉毛’的家伙会出现在这里,她倒也没有奇怪,因为陆小凤和花满楼本来就是很好的朋友。
.......
不知何时百花楼里住了个倾城美人的消息传到了江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