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繁之跟在姜凌身后,情绪很高。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就算野草籽和青苔把她昂贵的靴子弄脏了,她也没有半点嫌弃,反而十分新奇地左看看右看看,时不时低头拨一拨旁边的草,问姜凌那是什么。
姜凌一一解答后,迎来的就是季繁之崇拜的目光,“你好厉害啊,什么都知道。”
“并没有什么,在这里时间久了,就知道了。”姜凌淡淡回答,嘴角的弧度却扬起了一些,不注意看的话,很难发现。
人嘛,毕竟还是喜欢听好话的,尤其是季繁之容貌出色,被这样的人夸,很难不高兴。
季繁之笑着继续夸赞,“那也非常厉害。这么多的名称,光是记下来就不容易。”
她们此时走在一处左边靠着水塘的田埂上,两边野草很多,水塘靠岸的一侧更是长满了长长的草,还有些是橙黄色的,形状像是一个个火腿肠,季繁之好奇问,“那是什么?”
“香蒲。”姜凌回答,“就是蒲草。”
所谓“蒲草韧如丝”,这些草因为韧性足够,所以古代时常常被劳苦人民割下来用作房屋的建设。
姜凌过来这一趟就是割这种草的,还有芦苇,虽然初夏时水塘里的芦苇还没有长得很高,但是对于只是修补房子的姜凌来说,很足够了。
她小心地靠近水塘,初夏时水位挺高,还好她的镰刀也足够长,向下轻轻一割,很快就抱上来很多蒲草和芦苇。
季繁之也想帮忙,但是她没有镰刀,来的时候姜凌就和她说了,她很穷,所以只有一把镰刀。
“你去四处转转吧。”看出季繁之想要帮忙的心,姜凌抬头说,“我马上就割好了。”
季繁之不愿意,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她好歹是个帮工,怎么能丢下雇主自己跑了呢,坚持陪着姜凌。
虽然她什么也不会做,只能干站着。偶尔在姜凌割完草时过去把那一捆草接过来放在田埂旁边。
蒲草很有韧性,带来的结果就是一根细细的草,杀伤力却十足,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就会被草茎割伤。
为了以防万一,姜凌来时带了两副防割手套,是她特意从镇里五金店里买来的,这会子她和季繁之都戴上了。
她很注意,所以没有被这蒲草伤到分毫,但是季繁之不懂把草抱上去的时候要躲着点,所以手腕上不小心被划了几道小口子。
虽然不太疼,只是留下了红痕,但是季繁之细皮嫩肉的,那些红痕看起来就格为触目惊心了。
姜凌三下五除二割完三大摞草,就收了镰刀。
季繁之问说,“这就够了吗?”
“够了。”姜凌多看了一眼她手腕上的红痕,就收了镰刀。
体验生活而已,何必那么较真。
她把割好的蒲草扎成捆,放在一边。
季繁之询问,“不用把这些草拿回去吗?”
“先放在这里,没人会拿的。等一会再让人帮忙带回去。”
姜凌回答完,把镰刀收好,背上竹筐,和季繁之说,“跟我来。”
季繁之赶紧跟上去,看见姜凌绕过了两个田埂,到了一处小水洼边上。
此时那里聚集了不少的小孩子,有十几岁的,也有很小看起来不超过十岁的。
人人都拿着一根木棍做的钓竿,神色非常紧张地看着水下。
季繁之非常好奇,凑到姜凌边上,“她们在干嘛?”
“钓鱼钓虾。”百岭村的设定非常杂乱,本来按照这个地方的地理环境,不该有小龙虾和螃蟹的,但是偏偏这里就有。
姜凌第一次看见村里的小孩抓了几十只帝王蟹和大闸蟹回去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眼睛有问题。
虾和虾蟹身上没有丁点肉,还要耗费大量的油盐和调料来处理,又浪费钱又吃不饱,村里人都不喜欢吃。
只有无人看管的孩子们特别享受那种垂钓的乐趣,家里受宠的孩子,钓上来以后带回家去,让家里大人帮忙烧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