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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交换:来自南山宿眠的分手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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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荒城。几无人至。货物们更听话安心。他们的值守只是例行公事。却不想一墙之隔就有如落入陷阱的她,试图躲过他们的追踪。

那时。便有人从身后突然拽了她一把。将她带出了那片危险之地。

在那片黄尘飞扬的大道上。那个道士看着她。打量她。

问她为何会在那里。他看着她在纵横的楼道和走廊上奋力狂奔,如同正在被无形之物追赶捕杀。又看着她莽撞的闯入那片禁地,仿佛对那里的情况和危险一无所知。

她说她见到一处旧宅满地满墙潮湿入布满苔藓青荇的地方。有一头绿色巨兽追逐她。从地底追到楼上。

他说原来如此。他告诉她,那里的妇人都不再是寻常意义的人。她们被囚禁在那里。用她们的生命在养育一种生命之力。就像她见到的绿色的草,在空中飘动,如水波下摇摆的青荇。它们代表着某种力量,它们连接着这种力量的根源。得找到它们呐。

他让她离开这里。他说他要回去毁掉那一切。

她瞪着他。他掏出他的手机借给她。

她是在长乐街求过生的人。她也接受过国家系统的教育。那一天的遭遇,平生未见。他跟她自我介绍,贫道蓝亭。他说,那些就是他平时的工作。世上很多事,有可能是你毕生不得见的。但它就是跟你本身的存在一样,也合理正当的存在着呢。

他眯着眼睛看着她。

在唐执来接她。他去毁掉有害的东西。分别之前。在广袤荒凉无人烟的夕阳下,他跟她讲了一个故事。

他最后在她耳边轻轻问她。你可认得千雪。

唐执从风沙里向她跑来。抱住她问她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怎么回事?怎么突然消失不见踪影了?……脸上都是灰,搞得那么狼狈。

她看着他。他的声音仿佛隔着远山传来。依稀可辩,却恍若隔世。

也就是在那一年校门外那棵百年榉树下。

有一个人。已经枯坐两年。无论刮风下雨,炎热潮湿。他都生活在那棵大树下。别人不知道,以为是流浪的乞儿。泽随的人知道是文学系的学生。无论前辈后生都不骚扰他,驱赶他,那是泽随默认的规矩。有人会去劝他,以情动人。会去与他思辨,以理服人,有失恋的人,跟他坐一处,请他喝酒。黄口小儿淘气欺负他,遇到这种场面的校友子弟,不管是小孩大人非抓住先揍一顿不可,可不管后果。毕竟路过时,对那个多数时间无日无夜总是盘腿席地而坐,面如老僧的人,不是关怀一声学弟老友,就是喊一声同学,或者尊呼学长。大家由着他继续坐下去,或者他思路打开了,想通了,灵台清明了,自己站起来,离开那里。总归再过段时日。就到他坚持的第三个年头了。

就是那个人,在他们从宿眠回来的那一天。他们说,在大榉树下,清晨晨雾正浓的时候,他身上的火苗已经将熄。第一个发现的人,都无需费力灭火。只看到一个乌黑盘坐的人形,肢肝扭曲。在浓雾里,滋滋冒着烟。

他们说,他是自己在夜里无人时往身上点的火。

他们看到时。大树下围满了人。那张曾经消瘦却悲悯平静的脸,那时却狰狞的扭曲着,原来是眼窝的地方,黑洞洞的如深渊,像她伸过来。

她和唐执远远的停留在那里。停留在人群之外。隔着混乱。与大树下那个无法从思辨里自救的人,遥遥的相互对望。天底间,就剩他们两个。看进彼此的生命归途里去。

出发的前一日夜晚。唐执还与他抽过一支烟。她坐在旁边的石凳上,听他们抽烟时发出的声音。她那时觉得,即便一开始他在这棵树下坐下是为了表达不满,以此抗争。那么现在他是在思辨中寻一个正论。她觉得他还会坐下去,再坐个第四年。或者哪一天顿悟了,突然出现在讲台上,跟他们分享他的心得体会。

然而。如今。一把火,他将自己的一切付诸飞灰。

她转头看唐执。他皱起了眉头。

那是她最近看着唐执的最后一次。

她看着大树下里里面面围满一大群人。有毛色漆黑的鸟从树里飞出去,发出艰涩乖张的叫声,很叫人厌恶。

她看着灰蒙蒙的天。想起南山宿眠。她一着心里想着南山宿眠。她怎么能不信那道士的话呢!如果不信,她总要证明。她曾经离开长乐,是为找寻母亲下落的!可一切,与唐执有什么关系呢!

她曾经写过这么一个女孩。在她与她的旧识再见的时候。她在情节中,说她踩着拖鞋上楼。

他穿绸质暗纹碎花衬衫,配上马甲,小西裤。四个搬运工搬两幅画一起下楼。

画从他们中间过去。

她侧身从他们身边让几步,跳下台阶,推开虚掩的门进去。阿爽,满床的价签需要我帮忙剪嘛?手酸不酸?大小合身吗?需不需要我仗义相助。

她一边大声吵嚷着一边关上门。楼道拐角的时候他无意转头看一眼她钻进去的那扇门。

她站在门背后双手握成拳无法控制的颤抖。她与他分别十年,从未想还能再见到他。而且是这里,是这个时候。

她才回国。这一楼住的是她打小的死党。死党告诉她楼上是画家。今天男朋友来帮她搬家。

她是这样写那个时候的天气与环境:

初春桥边卖香花豆荚。柳树上的叶子已长满。在娇阳的微风里摇摆,摇出绿荫,浓浓稠稠,红白签上写着命程运势,树阴里这一排测字算命,这个时候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抽着烟叫你写一个字。另一边刚闲下,白色眼珠朝着江面鼻翼闪动。风吹过来裹夹这一带生命的力量。拥挤喧器里捉住又一个报上的生辰八字。

她嗒嗒跑下楼出去。第一阵风吹来的太阳光里有春草的颜色。她所处的就是那样的时刻。

她趴趴跑出去。身边卖香花卖豆荚。在算命的流水摊边,看到他背靠着河坝抽烟。阳光明媚。在来往的人流中等着人。视线隔着吹散的烟气,越过这个城眺过青城山望着临界城的方向。手里拿着什么刚才在看。

他突然抬头。

她一愣。一向的软弱让她忘记追下来去的初衷本意。她昂起她的小脑袋,像只骄傲的小鸡。眼高于顶,继续往前跑。她心里知道,自己再跑几步,她就会消失在拐角。将会完全消失在他视线范围外。将会完全与他无关。虽然她穿着运动棉裤小棉衫,还有点缩水,衣袖挽到手肘上,因为跑动一只裤腿垂下来。她懊丧的想着,她好想与他存在关联。她好像大家都在对方的眼中,被彼此看到。

但她依然脚步不停。

她已经落后他们十几年。怎么还会相信他们曾经一起,在一个世界呆过。

如今两个世界的人。已经全不一样。她往后退,他已远远往前走。刚才她跑过去,他在桥边等他的人。他们已在各自的世界,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就是这样。

有个人在那时那地,有从旁边跑过去的关系。

她垂下头又扬起。再继续左转两次,她可以回到家。她将回到家里去。她没有回头。从此再无前程旧事。

风从临界城吹来。吹来临界城生活的幻像。他靠在那里。看着她迅速的跑下楼,路过他眼前的马路,又迅速的跑过去,消失在拐角。他冷眼看着。直到她消失在一辆开过来的凌志车边。他最终点了含在嘴里的那支烟,收回视线。

任由春风抚面,柳絮如雪。

他一个人站在楼下。春色无边。

他曾经想娶她。

那时他还年少。却觉得这辈子就只娶这姑娘。二逼兮兮的。同时却也,懦弱自私。

她这个人。写二流的故事,三流的人物。把她的一个自己掺杂着幻想,揉在一起写进故事里去,完全是美化伪饰。

真正的她在暖春柳絮翩跹时节,春风拂面。她站在因为春回大地而显得喜洋洋的人们中,像不合时宜的存在。哪像那个天真灿烂的可爱小女孩。

她是个穿黑衣裤的人。漆黑的眼眸里,流的是冷血无望的铁石心肠。在将要遇上之前。她已经坐进车子里去。转身离开。坐在车子里的人与车外之人,一窗之隔,从此再无相见日。

只有她自己对自己说,她再也见不到她所喜欢的人了。她原应该早就知道。

她再不见他。徒然去感受他当她如陌路的冷漠神情。若非如此,就更该怕他对她无比宽容,即便这是亿万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也更不是她本意所欲见到的。

她这是绝路中的绝路。无法再绝。

他们注定此生不必相见。

正如那时候他们说。她本不应该再出现。她曾不以为然。但多年后,她又知道他们才是对的。

与一个人,终于能走到这样冰冷的两条陌路上。

确实,一切原不必要。不如不见的好。

从此以后。一如亚绥再见。成了陌路。再无关系。各自成活。

只是。那天,确实春风正好娇,阳光如洒金,枊絮是鹅黄。春光明媚,人心如春芽破土,带着生命舒展的喜悦,春风轻抚,柳絮在空中翻飞。喧华如闹市。只她一人,沐浴在万物复苏的春意里,依然裹着宿命的外衣,落败如狗,心冷似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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