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指廖国歆,我们二人都能想到。
我不作声,抬手抓浮尘,然后陷入回忆。
那是大三那年,正值复习周前,廖国歆总怕我学习压力大,于是赶来南京陪我。我们一起围着陌生的街道转了转,最后找到路旁一家人还不算太多的门店,享用悠闲午餐时刻。
我还记得他当时坐在我对面,说我头发上沾着一片浮毛,而我怎么也弄不掉,于是他便起身前倾,欲要摘走它。不料这片浮毛指定要跟随我,刚从发顶拿下来,又贴在了脸上。我与廖国歆对视一眼,我们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他来到我身边坐下,把这片浮毛彻底从我的脸上摘掉,我扭头去看他,我们再次对视。
这一次,我们谁都没有笑,我能清楚地看见廖国歆的眼里装着满满当当的我,像一片没有污染的清河,我干干净净地在其中徜徉。
他说,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正是午饭时间,来来往往的客人从身边进进出出,即便这是一个隐秘的角落,可大庭广众之下的,我竟还是会为他的言辞感到羞涩。
我移开视线,声音颤抖:“在哪儿。”
能问出这个问题,就代表我同意了。廖国歆也是这么认为,他没多废话,主动探身,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幽幽的清香和灼热的气息。
我忽地闭上眼,回忆着:“他亲过我的右脸。”
廖国歆在这个周末又来南京了。
这是我与他谈恋爱的第二个星期末。
趁着学校没课,他是在周五下午坐高铁赶来的,酒店就订在离学校很近的古平岗地铁站的智尚酒店,不过多时就能抵达南艺。
傍晚,我在课后与他同去学校南面的吾悦广场,同寝室的室友推荐那里的铁板烧。我征得廖国歆的意见,他倒无所谓,于是我们二人便前往广场四楼,吃上未吃过一次的铁板烧。菜品种类繁多,服务也很热情,以至于我和廖国歆用餐时间很长,这一顿饭大概要吃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才从店里离开。
大学这两年,我很少外出,这边的名胜古迹几乎都看不见我的脚印,像这种人多眼杂的商场就更不会是我的存在地。现在,离着晚睡的时间还早,何况廖国歆也是第一次来,我就和他一起围着君悦,随意漫步在此地逛了逛。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家疙瘩汤的门牌上。
“怎么,”廖国歆注意到,“喝汤吗?”
“不,”我对他笑笑,“我已经饱了。”
他闻言点头,跟我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喝过,但我感觉你是喝过的,挺不错的。”
我不太理解,遂问道:“你是指店里的疙瘩汤还是家里面做的?我只喝过家里的。”
我告诉他,我的妈妈很喜欢在早上急着上班的时候熬一锅疙瘩汤,她在熬疙瘩汤时很喜欢的组合就是西红柿,偶尔有时间会往里面放蛤蜊。但我很讨厌她往汤里面放蛤蜊,因为它们总是吐不干净,每次吃在嘴里都会尝到大小不一的沙石,须望海曾和我说那是粪便,我便再也不愿正眼瞧蛤蜊,甚至连炒蛤蜊都不吃。
“确实是不错的组合啊,”廖国歆在听完我的故事后失笑道,“但我喜欢配虾仁。”
他说完后,我的注意力不在搭配上,而在于他会做这一道鲜汤:“你会做疙瘩汤啊?”
他丝毫没觉得他用肯定的语气说话时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我听着他侃侃而谈,给我列举许多听过但没吃过的菜名。像我这种从来没有学过做饭的人自然要佩服会做饭的,我看他的眼里顿时流露着一种发自内心的钦佩。
那一刻,我只知道自己更爱他了。
他在说完后拉起我的手,应允我,以后我们在一起,他就给我做拿手的虾仁疙瘩汤。
我想喝他亲手为我做的那碗疙瘩汤想了太多年。所以在分手后,我试图去店里弥补这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可无论如何也不能治愈,我知道它们都不是廖国歆亲手做的味道。我也试着自己做过,可终究就是不满意,我想喝的那碗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每碗的疙瘩汤都像是满满的一碗盐,我喝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把自己喝伤了。多年之后,廖国歆把他的拿手好菜端上桌,我已经没有能力去咽下那口汤了,我怕当着他的面,全部吐出来。
我不想自己狼狈的样子被他亲眼看见。
一点儿都不想。
又是一个从睡梦苏醒的清晨,此时太阳才刚刚露出圆润的光弧,东方的天弥漫着暗沉。
一整晚大脑都未曾得到休息,它总爱在夜深人静时交织着记忆中零星的碎片,压得我喘不过气,身体不能翻转,以至于睡不好。昨晚将近一点我才入睡,现在不到五点,我精神抖擞,全然失去继续平躺的心思,一心想着把家里最近晴天糟践过的地方好好整理一番。
我坐起来,转头,看见单志霖还在闭目沉睡。不像平时开朗活泼的男孩儿,睡觉时的他眉心微皱,嘴唇平抿,完全是一副严肃老者的形象。我诧异他今早上竟没有早起,以前这个点,他可是已经起床拾掇,准备晨跑锻炼了。
猫窝里的晴天看到我站起来,三两下就蹦到我的脚边,又爬树一样蹿到我的肩头,木呆呆的,同我一起缓步到单志霖的床侧。我用手背探了探单志霖的额头,不烫,正常体温,这才放心地驮着晴天走出卧室,顺手轻声关门。
趁着单志霖休息,我把家里凌乱的地方稍微整理。到底家里住的还是两个男人,且我还养了一只猫,虽然总体来说还算整洁,但我抠细节,尤其是今天早上,更是耐着心思一遍遍地擦拭房中易染尘灰的家具。晴天起初是在我的肩头调皮地勾头发,最后无聊地跳下去,开始在客厅撒欢地追赶玩具老鼠,老鼠的吱叫声贯穿客厅。我放下抹布,垂头看着抱着老鼠在地上踢腿的晴天,又移开眼,只见满地都是它跑过的梅花。刹那间我竟有些烦躁。
好在卧室的门突然敞开。
单志霖愁眉苦脸地从房间亮相,在看见我与晴天双双盯向他时,随即换上微笑。晴天早已熟悉他,在他蹲下身那刻,火箭一般地冲到他的面前,然后占领最高点,开始舔爪子。
我为自己刚才的烦闷松了一口气。
“怎么起得这么早?”他抬起头,反手摸猫头,整张瞬间明媚起来的脸却是对着我的。
我捡起那块抹布把玩在手指间,然后侧过身去,腰靠桌缘:“睡不着了。你呢,今天怎么没有去晨跑,以前你可是老早就出去了。”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似乎在想如何向我解释。我亦回盯着他,从他清澈的眼中,我甚至可以读到,他是因为我而放弃今天的晨跑。
我想到了昨晚我奇怪的举止,单志霖虽然没有多加过问,但我能猜到,他一定在担心。
思至此,我挑起一弧笑:“担心我啊?”
单志霖不争气地红了耳尖,然后抱下肩膀上的晴天,垂首低眉,不看我而是去玩猫。
见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我轻笑:“你忙你的就可以,不用管我。我没事儿,死不了。”
“嗯。”不远处传来他瓮声瓮气的回答。
早饭是我做的,单志霖难得今天主动跟我提要求,想喝一碗虾仁疙瘩汤。我没有怨言地给他煲了一小锅,他喝得一干二净。每次我做饭,用餐期间他都会拍马屁。他总能给人提供良好的情绪价值,而我也愿意听,有时候我都会想忠言逆耳就是错的,人生单单几万天,活着的过程就应该是享受的过程,哄着最好了。
忠言逆耳,可去他爷爷的吧!
我与他畅谈一小时,剩菜彻底凉了个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