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沈槐,我喜欢你”
我终于说了出来,此刻却屏住呼吸,聆听心跳声。
我忘了朋友的嘱托,也忘了偷窃之后暗自下定的决心,更忘了曾经短暂存在一时的懦弱。
欢愉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成分之一,然而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总在路上。
我忐忑地等着沈槐的回答。
这大好的咖啡馆,要是迎头而来一杯苦味,我真的会放声大哭。
沈槐点的可是热可可啊!
虽然,他加了很多块方糖。
沈槐的黑色眸子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倍感压力,紧张的咽了咽嗓子,手不住地扣着桌子缝。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喜欢就上啊,难道让我肤浅地说我看上了你的皮貌,其实还是被你的内里感动的?
饶是我心里再怎么吐槽,我也不敢说出口,这就和HR面试的时候一样,要是你想得到这份工作,违心就是很好的武器,但我没把这份喜欢当做必须要得到的工作一样,但我依旧违心地回答。
我觉得我现在还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我如是说:“因为我觉得我们的灵魂很契合,虽然我们相处不多,但我就是这样一种直觉,我们会是更好的一对,我一见钟情了。”
沈槐微微皱了下眉,双手交叠放在桌子上,表情很是严肃,平静地回答道:“林桦,在你身上我看不到希望,你的喜欢太虚了。”
我愣神了下,窘迫地想要钻进地缝里,什么意思,他以为我想玩玩他,艹,这他妈我这么纯情怎么可能干这种事,话是说的高大尚了点,但真情实意啊。
我当机立断拍拍胸脯,退而求其次,认真地看着他,“我的喜欢是真的,我们可以相处一段时间看适不适合?”
沈槐轻抿了口热可可又放下,叫服务员换了杯橙汁。
说实话,这么老大个人物不喜欢苦,偏偏喜欢甜,有点匪夷所思。
“那我要一个保证”
我疑惑地问道:“这又不是拍卖,还要抵押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