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风衣是最适合春天的衣服。我在所有人面前这样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件风衣——我爱死风吹起衣摆的感觉了。你们可不可以每个人都穿风衣给我看?
你上次明明说飞起的裙摆和春天最搭。杀手不为所动并犀利的指出我的漏洞。
我改变主意了。我据理力争。你难道不会因为某件事改变主意吗?
很少会——毕竟我不像你一样三心二意。
气得我想打他。
……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里包恩实在是天选衣架子。这人肩窄腰细腿长,但是因为常年锻炼看上去并不瘦弱,而是给人一种蛰伏的力量感。经常用枪的好像手指都要更修长更有骨感,那样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时总会有一种另类的诱惑——危险,又勾人。他本人又喜欢戴帽子,帽檐投下的阴影恰好遮住眉眼,叫人瞧不清他的神色,给他再蒙上了一层若隐若现的神秘色彩。更别提他还有可爱的卷卷鬓角。
总之,我觉得他非常适合穿风衣。
我从认识他开始他就一直是西装三件套,春夏秋冬风雨无阻,顶多外边套个厚点的外衣防止生病。似乎要是不穿他那黑色的西服就体现不出他Mafia的身份一样。
在穿衣风格方面来看我俩简直是两个极端——他惯于一成不变的严谨无误,而我钟爱日新月异的新鲜稀奇。不过后来他不知怎的爱上cosplay,这才让我们脱离对于对方品味的诟病。
我经常给他分享自己的穿搭经验,比如哪件衣服该配哪个胸针,比如什么时候应该穿高跟鞋而什么时候又该穿平跟鞋,再比如什么情况该喷哪种香水,可惜他从不理睬我,并且嘲讽道他身为男性大概用不上这些,更何况我的品味差的一批。
我怒斥他对自己将来的女朋友不负责任,他懒洋洋地回了一句将来自己的女朋友只需要花他的钱买东西就好。
我说难道你愿意为女朋友提供的只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