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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 P 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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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鹤洲立刻蹲下去看,他配合地抬起右脚,手臂撑在梁鹤洲肩上,倾身倚着他,干巴巴地对程庭南说:“没心情吃饭了,你自己去。”

程庭南不说话,盯着梁鹤洲的手掌,他的手很大,关节处的细纹很多,毛糙粗劣,肤色让指尖看起来很肮脏,这么圈着燕惊秋光洁白皙的脚踝,实在扎眼。

他心不在焉,一动不动,眼睁睁看着燕惊秋跳上梁鹤洲的背,两人消失在了楼梯口。

他松了松手掌,把早已被捏扁的药盒重新放回书包,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

九月末的夕阳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在还没觉察之前,夜幕就垂下来。风很凉。

梁鹤洲背着燕惊秋走在街道上,两人心照不宣,谁也没提起昨晚的不愉快,他问燕惊秋冷不冷,又问他脚踝疼不疼。

燕惊秋当然不会告诉他其实脚踝根本没受伤。

他把耳朵贴在梁鹤洲温暖的脖颈上,说:“有点冷,你走快点儿。”

梁鹤洲加快脚步,他跟着他的步伐晃着双脚,忽然觉得很快乐,心中郁结顿消,说道:“我十月三号过生日,你得送我生日礼物。”

“你要什么。”梁鹤洲顿了一下才说话,他觉得不管燕惊秋要什么,他都是买不起的。

“你这个人怎么一点情调都没有,还直接问我要什么,不应该给我准备一个惊喜吗?”

“那你要什么样的惊喜。”

“你……”燕惊秋收紧手臂抵着他的喉结,孩子气地取闹,“你真笨!”

梁鹤洲被他闹腾地走路趔趄了一下,他又笑起来。

“那好吧,我就说几个给你参考参考,我想想……好像以前也没收到什么特别的东西,都是些手表衣服,还有车,不过我晕车,没有考驾照,开不了,对了,庭南送过我一本彩色解剖图集,我一直用到现在。”

他伸长手臂,去翻被梁鹤洲背在胸前的书包,把那本书抽出一半给梁鹤洲看,说:“就是这本。”

梁鹤洲看了一眼,那书的书页已经被翻阅得膨胀起来,边角都褪色了。

燕惊秋放下书,又在包里摸索,拿出一支钢笔。

款式很旧,笔身全黑,笔夹是金色,保养得不是很好,笔盖已经松动了,摇摇欲坠。

“这是十八岁生日我爸妈给我的,算是家里的传家宝吧,听说是我太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用这支钢笔给病人写过很多病历。”

燕惊秋翻转笔身:“你看,这里刻了字。”

梁鹤洲垂眼,看见四个烫金楷体字——仁心仁术。

燕惊秋用拇指拂过笔身,紧紧捏住了第二个“仁”字。

“好像那一回生日是我第一次和我爸妈一起过,在一家中餐馆的包厢,就我们三个人。我爸敬了我一杯酒,跟我说,医德大于医术,假如没有医德,就算医术再高明,也算不上一个好医生,然后我妈把这支钢笔给了我,我每天都带着,它还能写字呢。”

他打开笔帽,用鼻尖戳了戳掌心,幽蓝的墨水在皮肤上晕开。

“你觉得我能做一个好医生吗?”他声音很轻,一下子就散在风里。

话题奇妙地回到早些时候梁鹤洲所想,按照燕惊秋的性格,是无论如何做不到一个“仁”字的,他没有为别人考虑、体谅他人的概念,就好像先天性色盲患者,再怎么告诉他天是蓝色,他也不会理解“蓝”是什么模样。

梁鹤洲觉得自己应该实话实说,就算是老掉牙的套话也好,什么“及时止损”什么“为自己而活”,但他没能说出口,现在的情境下,直白显得残忍而没有必要。哪怕只是这么一小会儿,他想做燕惊秋最忠实的拥趸。

“肯定会的,你会成为一个好医生。”他语气笃定。

燕惊秋没应声,只是更紧地贴住了他温热的身躯。

回到公寓是六点半,电梯挤满了下班回来的工薪族,燕惊秋被梁鹤洲圈在角落,与拥挤的人群隔绝开来。

他担心梁鹤洲看出他的脚踝没事后就会立刻离开,于是仍装作脚崴了的样子,单脚站着,右腿搁在梁鹤洲球鞋上,也不避讳周围有人在,枕着他的肩,说晚上想吃番茄牛腩,又说昨晚炖的鸡汤还没喝完,问该怎么办。

梁鹤洲绷着脸不说话,楼层一到,圈住他的腰抱着就往外走,但一出电梯就放开了他。燕惊秋倚着墙笑,慢条斯理地从包里拿出钥匙,眼光一瞥,看见家门口站了个人。

是个男生,小鹿眼,酒窝,瘦弱的身材,很眼熟,他捏着单肩包的背带,拘谨地东张西望,与燕惊秋对上视线后跑了过来。

“学长!你回来了!”他羞怯地看了看梁鹤洲,压低声音,“那个,学长,你今天方便吗?”

梁鹤洲看得明白,大约就是指床上方不方便了,他已经有过心理建设,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碰见这番场景。

他默默转身,电梯正好下到这一层,他按下开门键,走进电梯里,看见燕惊秋追过来想用手挡门,但门先一步合上了。

走出公寓大楼,他在街角便利店买了牛奶和面包,结账时看见收银台上摆着的糖果罐里有一个长颈鹿样式的棒棒糖。

他从来不吃这样的零食,但还是买了,握在手里把玩。

晚风比刚才更凉,刺刺的,扎得脸有些疼。

很奇怪,并没有下雨,可整座城市看上去就像被打湿了,潮乎乎地沉在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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