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后来如何?”
“都说两人相看两厌,谁料成婚后,竟生出了真情!王嗣对公主百般宠爱,公主也与王嗣琴瑟和鸣……唉,可惜啊,红颜薄命!”
“这事我也略有耳闻。”
“对啊!崇圣寺一场大火,说是叛党所为,可怜公主香消玉殒了!听说王嗣当时都疯了,抱着焦尸几天几夜不撒手。”
“那如今南诏和大周……”
“谁知道呢?只盼着边境安稳,莫要再起战火,苦了百姓啊。”
温萝芙握着汤匙的手微微一顿。碗中馄饨瞬间失了滋味。她面无表情地吃完,放下几枚铜钱,起身离开。
情深缘浅、真情实感、香消玉殒。
故事里的主角仍在口口相传中演绎着悲情戏码。
而她却失去了所有。
素月坊渐有起色后,境遇比初来此世时好了太多。
向她隐晦示好、甚至提亲的人也有。有落魄的文人,也有小有产业的商人。
温萝芙只觉得荒谬,目前没有答应过任何一个人的邀请。
她这算什么?
再婚?她第一次成婚的身份是假的。
和离?休书?
她死遁时,什么都没留下。
她和庄九黎的关系,在律法上、在世人眼中,随着“和亲公主”的死,已烟消云散。
可在她心里,却像一块未曾愈合的腐肉。
每当忆起那场精心编织的骗局,心口那熟悉的、怪异的抽痛便会袭来。
温萝芙走在熙攘的街头,看着两旁麻木的行人,心中一片冰冷。
她应该承认,她喜欢过庄九黎。
但这份喜欢,与她要做的事相比,轻如鸿毛。
她本该更早、更决绝地逃离。
不必纠结,不必在那些深夜,看着他沉睡的侧脸,生出片刻的动摇。
她要做的事,从来不需要另一个人的首肯或同行。
换作当初,若她傻到将逃跑计划告诉他。
庄九黎也绝不会同意她离开。
她差点就被驯养成金丝雀,差点变成一个需要依附他人才能活下去的人。
所幸,她未曾愚蠢至此。他也不会理解她的执念。
至于说带他一起走,这就更不可能了。
庄九黎对她而言,早已超越了具体的人。他成了一个象征,一个代表着南诏那段不堪回首岁月的符号——那里充斥着谎言、血腥、重要之人的逝去、她被迫割裂的一段人生,以及,她不愿承认的、夹杂着真心的沉沦。
那是她的污点。
她怎么可能将他带入自己拼尽全力才挣来的、在京城小心翼翼维持的新生?
只是,温萝芙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想到庄九黎这三个字,心中就油然而生一种悸动,脑海更是不受控地浮现那些限制级的画面,就像长出了恋爱脑——或者被人下了情蛊一样。
温萝芙心绪烦郁,漫无目的地在街巷穿行。路过一处偏僻小巷时,里面忽地传来哭喊骚动。
只见馆内冲出一个衣衫不整、满脸泪痕的年轻书生,后面追着几个凶神恶煞的打手。
“给脸不要脸!张员外看上你是你的福气,还敢跑?”为首的打手骂骂咧咧,伸手就要去抓那书生的头发。那书生惊慌失措,眼看就要被抓住,脚下一绊,直直朝着温萝芙的方向摔了过来。
温萝芙下意识伸手扶了一把。
四目相对。
眼前的书生面容俊秀,带着几分雌雄莫辨的精致。眼尾因哭泣而晕开的一抹薄红,这一点特征好像庄九黎。
好像。
那一刻,温萝芙仿佛理解了为什么皇帝喜欢收集早逝的白月光的周边。
反正,她现在有的是钱,京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想依附富贵的人。
她都这么有钱了,还总是莫名其妙思念庄九黎……
脑海中飘过一行大字:
找个替身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