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北京的第一个春天,方越生了一场大病,拖拖拉拉了半个月都没好,后面更是直接高烧住院了。
这场病可把傅岑吓惨了,本来去医院检查只是普通的流感,因为方越身体免疫力比较差的原因,一直没好。结果自己就身为医生的傅岑反倒开始质疑检查结果,拖着方越又全面体检了一次。
抽了血打了针拍了片,结果自然是没什么问题。
他回国这两年,不知道带着方越去了多少次医院,驾轻就熟间又觉得很心疼方越:他手背上密密麻麻都是针孔,吃药也是一大把一大把的吃。
那些“失去方越”的梦魇过了这么多年也笼罩在他的头顶,这个念头就算有一点要卷土重来的迹象,傅岑都能被吓得半死。
他在成年之后,一度认为自己对生命虽有敬畏,但看得很淡泊。或许是太早经历生离死别的原因,他太早就悟出了人终有一死这个浅薄的道理,于是不再惧怕死亡。
但近年来,这点淡泊却像是早八百年前的玩笑话,早就被傅岑抛在脑后。
他就是一个俗人,短时间尚且不能接受方越离开自己。于是只能用尽手段去留住方越。
但方越不太喜欢医院,他在医院的时候总是心情不太好,或许是这个地方实在有太多不好的回忆,每次来这儿方越都会觉得心惊。
傅岑自然是看出了方越的不舒服。
于是在和医生反复确认了方越真的没事儿之后,傅岑带着方越出院了。
方越自以为自己已经是半个医学专家,得知自己没事儿之后心情也挺好,正巧他那个组的研究课题进入了收尾工作,于是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了工作。
傅岑本想开口让他多休息一段时间,但看着方越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也就哑然了。
只能变着花样给方越做一些补身体的药膳。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家里都有一股中药味儿。
在春末的时候,方越终于受不了了,提出了自己的第一次抗议:
“傅岑,我们能不能商量个事儿?”方越在某天半夜看完文献之后,眼镜一丢,坐在书桌椅上对着在一边看书的傅岑说。
房间里只有一盏阅读灯,灯光并不明亮。
傅岑闻言抬头,暖黄的灯光照在他的侧脸上,衬得他鼻梁更加高挺。明暗交界线把他俊美的脸分成了两半,他神色疑惑,“怎么了?”
“明天不要吃那个鸽子汤了,好不好?”方越已经连着喝了三天鸽子汤了,目前就是看着家里的小鸟都有一点反胃的状态。
“可是——”
可是他买了六只新鲜鸽子,正放在冰箱里,肯定要早点吃完才可以。
方越快速打断傅岑的话,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我们明天出去吃好不好?我们好久没出去吃饭了!”
傅岑的眉头紧皱,像是在认真思考方越的提议。但其实他心里其实挺抗拒的,作为医生来说,自然知道外面的食物就算再好吃,也没有家里的干净卫生。
“行,就这么决定了!”
方越没有等到傅岑开口,就拍板了这个事儿。连喝三天鸽子汤的方越觉得自己舌头都要偿不出味儿了,好不容易可以出去吃,他还有点兴奋。
于是在傅岑睡了之后,还在手机上搜索:
北京有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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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的北京还带着一点凉意,方越出门的时候,傅岑给他穿了一件白色的外套。
方越本来就长得显小,穿上这外套的时候,活脱脱像个大学生。
饭店是方越找的,在傅岑明令禁止吃辣的情况下,他最终选择了一家意大利餐厅。
方越其实没吃过意大利菜,究其根本主要是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时间的时候没钱,于是这么高级的餐厅,他还是第一次来。
当然,今日消费也不是他一个穷学生买单。大款傅岑的钱包正随时待命着。
傅岑对吃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方越别吃一些特别没营养的,他觉得都无所谓。
他少年时期能忍受岑教授那寡淡到几乎不能下口的饭,就注定了他对美食的鉴赏能力其实很一般,在他眼里,只要有味儿,其实难吃不到哪去。
“你吃过意大利菜吗?”下了地铁,方越问傅岑。
傅岑认真想了想,然后点点头,“吃过,在欧洲上学的时候,和同学去吃过几次。”
欧洲真的是美食荒漠,饶是傅岑这种对食物几乎没有要求的人,在那边都瘦了好几斤。脑子里关于意大利菜的印象几乎是没有的,不过这或许是好事儿,至少没给他留下一个难吃得要命的印象。
方越撇撇嘴,小声嘀咕,“还以为你也没吃过。”
傅岑浅笑,没再说话。
他们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了一家店名叫“Grande A'moo”的店,店面倒是挺高级的,走进去甚至能闻到一股面包的香味。
服务员将他们带到了一张小桌子前,那桌子上还有一个花瓶,里面插着新鲜的花。
傅岑用手机扫码,把菜单放到方越面前,“你要吃什么?”
方越扫了一眼上面花花绿绿的图片,选了半天,点了一条鱼和一份牛排。
傅岑又加了一份主食,和一份无花果沙拉。
等菜上齐的时候,方越才意识到原来这家菜的分量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稍,光是牛排就够他吃的了,更何况还有那么大一条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