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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依视角)
清晨的露水还没散尽,衙门口已经围满了人。
我本不想凑这个热闹,但十七匆匆上楼时,手里捏着的抄录纸页上,赫然印着朱红的玉玺钤印——那是她的印记,我绝不会认错。
"东家,朝廷新诏。"
我接过那张还带着墨香的榜文,指尖触到"同婚"二字时,像是被烫着了似的微微一颤。
——她竟真的做到了。
(忘忧居·雅阁)
我将榜文平铺在案几上,窗外飘进的柳絮落在朱批上,像极了那年御书房里,她吹落在我奏折上的碎雪。
"......准同性婚书,享夫妻律权......"
十七默立在一旁,铁面具后的呼吸声比平时重了些。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三年前那个雪夜,我曾醉醺醺地扯着他的衣领说:"若有一日......若有一日陛下准了同婚......"
当时没说完的话,如今被朱笔写在了天下人眼前。
楼下突然传来争吵声。我推开窗,看见几个儒生正对着衙役指手画脚:
"荒唐!阴阳和合才是天道!"
"就是!同性如何......"
衙役冷笑一声,佩刀"铮"地出鞘半寸:"看清楚,这可是盖了玉玺的诏书!再闹事,按抗旨论处!"
我轻轻合上窗,将那些喧嚣关在窗外。
——她总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