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围大多数同学成年后都习惯于转用微信,只有二次元才更喜欢Q-Q,有个朋友跟我直言过Q-Q空间留下了她太多的黑历史,懒得删了,所以加新好友都选用更成熟的微信。
不过由于我跟林狗初识的年龄很小,尽管中间好几年没见,但后来大半个中二期又鬼混在了一起,于是从杀马特时代一直到现在,我和他的主要联系方式都是企鹅。
众所周知,人是会变的。
长到二十多岁,我曾经换过很多个人设,不同时期认识我的人常常对我做出截然不同的评价。
有的觉得我是自闭儿童,有的认为我是叛逆少女,还有的说我是文艺青年,甚至有些压根不了解我的管我喊女神。
我很欣赏那些眼瞎但有品的人。
但我想,我和林狗对彼此的印象,大概都停留在记忆里人憎狗嫌的欠扁模样上了吧。
林狗全名林清也,我跟他从小在一个院里长大,小到我根本记不清是几岁,只知道从我记事开始身边就有个叫林清也的人。
院子叫“谢宅”,而我的小伙伴里没有一个是姓谢的,据说这个姓属于它原本的主人,只是没人知道那位主人的名字。
事实上,我在镇上生活了那么多年,只见过一位姓谢的。
有次我迷路,无意间走进了某条从未到过的小路。那天镇上起了场很大的雾,大到我有些分不清那究竟是我的真实经历还是做的一场旧梦,唯一清晰的只有那个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人。
那是个好看到用任何文字来形容都显得逊色的人,所以我倾向于那只是小时候的我做的一场梦。
只是我没想到,多年后,我刚到无名山的第一天,又再次见到了那个人。
我更没想到的是,那个将我从迷雾中带出来的,或许并不是寻常人。
但那都是后话了。
小时候我是谢宅的孩子王,曾经有过一段无法无天的童年时光,所有小弟都跟我后边。
我收服小弟的方式主要是靠武力,而且院里谁嚷得最凶,我越喜欢揍谁。
现在回想起来,小孩子的脑回路真的很神奇。我无法理解当初的自己为什么要以揍男孩子来彰显自己的骁勇,但当时我就是那么干了,并且乐此不疲。
那时我还没有见过谢玉川,林清也是我们院里最漂亮的一个,漂亮得甚至引发了众怒。
鉴于我小时候就颜控,在其他人嚷着把他开除的时候,我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身后众人说:“此人我留着还大有用处。”
他的用处至今仍待开发,而说那句话时我也万万没想到他会如此之狗。
他是同龄人中唯一一个用全名称呼我的人,我时常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要知道,其他小弟都得恭恭敬敬管我喊老大的(虽然是我强迫的)。
初时我跟林清也谁都不服谁,常常是见了面就要互掐,掐到林叔叔逮着鸡毛掸子出来劝架才能结束。
在某次放学后,我深觉事态不能再这样僵持下去了。
那天我坐在院门口的石榴树下,皱着眉头苦苦思索要怎样才能收服这个小弟。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抬头,惊讶地发现石榴树上长了很多毛毛虫。
回想起来,我小时候老觉得自己聪明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年我还没有看过《孙子兵法》,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斗争策略,并炉火纯青地运用在了林狗身上。
我知道林清也很怕虫,因为有次我看到他被路上一条毛毛虫吓得蹿上了天。
小孩子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害怕的时候迫切需要找人安慰的,另外一种是打死也不承认自己害怕的。
我跟林狗都属于后者。所以他被毛毛虫吓到之后,惊魂未定之时,还想着四处张望有没有别的小孩看到了他的怯懦。
那次我跟在后边,凭借自己高超的轻功造诣闪身躲到了树后,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深谋远虑的我并没有选择当场就嘲笑过去,而是一直蛰伏着寻找最佳时机。
时机终于被我寻到。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刚考完试,满天的火烧云红得就像我卷子上一个又一个鲜艳的一百分。
我回忆了一番老师的夸奖与同学的羡意,愈发觉得林清也这种跟我对着干的家伙是异类。于是我特地怂恿他爬上树去摘石榴,并在他第一次拒绝的时候采用激将法问他是不是怕了。
他一个沉不住气的小男孩自然经不起我老奸巨猾的挑衅,怒气冲冲爬上树干。
我算准了时机,如愿以偿看到树上的毛毛虫贴着他的鼻尖掉下来。
他漂亮的小脸蛋瞬间吓得煞白,抱着树干瑟瑟发抖。
千钧一发之际,我以大侠风范三下两除二上了树,徒手抓起那只毛毛虫,停在离他脸蛋一厘米的地方,和颜悦色冲他温柔微笑。
林狗一言未发紧闭双眼,良久的沉默对峙后,终于小声央求我把毛毛虫丢开。
我和他长达半个学期的拉锯战最终以我大获全胜落下帷幕。
而我,万斯年,终究是谢宅当之无愧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