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个话的时候万瑾丝毫没意识到自己是在问一个初中生,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万凌说的话,大部分时候都特别有道理。
“与其追求一时的新鲜感与满足感,不如将这件事当成一辈子的事来看待。”
见万瑾似懂非懂,万凌继续解释道:“你知道为什么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
万瑾点点头,又摇摇头。
万凌道:“因为喜欢是一时的,热爱却是一世的。”
“如果你热爱某一项东西,大可以将其当成一日三餐一样的存在,它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会伴随着你直到你死去,如果将学习的过程延伸到一辈子这么长,那你是不是就不那么着急了?着急有什么用?你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与它好好相处,所以你现在需要做的,是与它好好磨合,尤其是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坏习惯,从现在开始就要纠正了,你可以没有进步,但不能养成错误的肌肉记忆,否则等你时间久了,纠正就会变成一件很痛苦的事。”
万凌难得对她说这么长的一段话,听得万瑾都愣了,相似的话她前世不是没听过,不过总感觉跟自己没多大关系所以都当鸡汤喝了,并没有当一回事儿,可如今真实碰到瓶颈期了却忽然觉得这话十分有用。
不过,她关注的重点却是:“你怎么知道我在学东西?”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难道这小子趁她没注意的时候偷偷在门口看她练瑜伽?那她那些奇丑无比、诡谲无常的姿势岂不是被他都看进去了?
没想到万凌却很坦然,他看她一眼,脸上的嫌弃遮都遮不住。
他道:“你不是在练小提琴吗?路过琴房的时候我听了几耳朵,音色不正,音准也不行,我劝你还是先练好基本功再去练谱吧,还没学会走路呢,倒先想着跑起来了?”
说完,兀自上楼去了,独留下万瑾在餐桌前气得直跺脚。
这小子,平时想让他活跃一下气氛的时候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现在林晓韵不在家了,他数落她的词汇量倒是见长的啊?
后面的时候,也不知是万凌的话起了作用,还是万瑾心态变了,她确实不再那么急于求成了,而是每周末的时候去找老师纠正自己的指法,每天放学后就在房间里老老实实地做作业,预习功课,还有练一个小时瑜伽、一个小时控笔,睡觉前再花半个小时敷面膜、护肤,不到一个学期的时间,万瑾不用往面霜里掺素颜霜都能做到皮肤晶莹透亮了,跟那些还没有自主审美意识的女生走在一起,她都是吸睛的存在。
一个学期的时间,万瑾的变化肉眼可见,就连她去上厕所的时候,也会“不小心”听到其他班女生的议论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