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珂最近闲来无事,整日在药房里研究草药。
她在研制安神药。听芷汀说,她近日有些心神不宁。医馆里卖的安神药方子里,有几味药不适合芷汀服用,可去除以后药效会大打折扣。所以沈云珂就想试一试有没有其他的方子也能有安神的好效果。
芷汀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极为罕见。虽然请了名医来治,但还是落下了病根,此后需要常年服药调理。调理的药方中,有几味药材与安神药中最常见的药材药性冲突了。
沈云珂还在翻着古籍上的记载,就听兰儿说谢小将军来找他了。
谢小将军,谢嘉翊。出身将门谢家。其父是圣上亲封的一品大将军。谢嘉翊八岁时就被父亲送入军营练武,十五岁那年平定叛乱有功,是陛下亲封的安北将军。
沈云珂与谢嘉翊的梁子,是在三年前结下的。三年前,他一定要拉着沈云珂去比武场上比武。那时他正是骄傲轻敌的年纪,踏上比武场时压根没想过自己会输给沈云珂。
沈云珂与谢嘉翊都是将门出身,又都自幼习武,而且都是世人眼中的练武天才。
那一场比试,以谢嘉翊自大轻敌、沈云珂险胜告终。
这一笔账,谢嘉翊记了好久。后来好几次上门找沈云珂,要求再比一场。不过,因为种种意外,都没能再与她比试一场。
那一年,谢嘉翊十六岁,沈云珂也是十六岁。
十八岁那年,谢嘉翊又到军中历练。
一年后,也就是今年,他又回来了。
沈云珂不得不承认,谢嘉翊的先天条件更好,那年比武,如不是他轻敌,沈云珂也不会险胜。在练武一事上,谢嘉翊的确是个天之骄子。
有趣的是,谢嘉翊同时也是京城出名的混世魔王,成日嬉戏,饮酒作乐,俨然一副纨绔子弟模样。
不过,沈云珂也没有资格指责他。她也差不多。
空闲时,喝点小酒,听听曲儿,看看美男,作作画……日子也是逍遥惬意。
他们两个,一个是纨绔的谢小将军,一个是好色的沈府千金,半斤八两。两人都有空时,偶尔会一起喝喝酒。
今日谢嘉翊前来,是邀请沈云珂去京城最大的酒楼喝一杯。
“沈云珂,这次你可不要拒绝——我可是诚意十足呢。十个!我请了十个相貌俊美的公子,总有一个合你胃口!知道你爱画美男子,作画要用的东西都替你备着了。”
这么大的好事,沈云珂自然不会错过。谢嘉翊的眼光一向不错,他都说是相貌俊美。看来,今日可以一饱眼福了。
去!她当然要去!
*
酒楼里。
沈云珂看着眼前一排的美男子,再一次感慨谢嘉翊的好眼光。果然啊,这十个人,各有各的好看。
沈云珂先与谢嘉翊一起喝了点酒。
不如不说,杯中有美酒,身畔有美男,对面有知音……啧啧。人间乐事。
“沈云珂,我有一个问题,不知当讲不当讲?”一贯洒脱的谢小将军此刻却有些支支吾吾,不只是那问题烫嘴,还是喝醉了酒神志不清了。
“你说。”沈云珂言简意赅地回道,她可没醉,清醒着呢。
谢嘉翊坐直了,为了看清沈云珂的反应,特意往前探了探头。
“沈云珂,你为什么这么好男色?”
原来是这个问题。刚才瞧他认真的样子,她还以为谢嘉翊要问什么正经的问题呢。果然,谢嘉翊还是太过于“谢嘉翊”了。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我喜欢那些美男子,说到底同你对一把剑、一樽酒的喜欢是一样的。”
“不过,相比之下,我对那些美男子的喜欢可能还比不上你对杯中之酒的喜欢。我对他们的喜欢,是一时兴起的肤浅的喜欢,或许一会儿就会厌倦。不过就像我爹娘说的,人的一生本就短短几十载,有短暂喜欢的人或事,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哪怕是只有瞬间的喜欢,至少,看到美男子的那瞬间,我是快乐的。”
谢嘉翊听着她的话,微微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可是,沈云珂,你就不怕他们是接近你是心怀鬼胎、别有所图吗?”
“怕什么?我知道分寸的。又不是非谁不可的喜欢,没走心的。该舍就舍,该弃就弃,不心疼。”
谢嘉翊拍拍手,称赞道:“厉害。”
谢嘉翊不知道沈云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今天这样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虽然他们年纪相仿,可是,他好像从来就没有看透过她。
沈云珂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直都知道。
好色,喜新厌旧。
她承认,这就是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没心没肺的呢?
大概是,她亲爱的哥哥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