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后,利爪会布置好一切,熟练地将其伪装成意外死亡,醉酒失足掉楼、挪用公款吞枪什么的……法庭一贯做法都是如此,而警察毫无所觉,潦草结案,猫头鹰法庭依旧只是一个神秘的传说,比蝙蝠侠隐藏得更好。
我不合时宜地想,这该不会是雅各布所说的“用处”吧?
我不会在目标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利爪则更倾向于猫抓老鼠般逗弄,消磨目标的精神,再一击毙命,他的兴趣爱好让我不敢苟同,包括他那毫无意义的前置工作。
说真的,这几天干下来,我受够了猫头鹰法庭装神弄鬼的仪式感,利爪就跟杰森一样是个drama queen。我从没见过暗杀还要提前预告的,只有目标能看得懂这种预告,他们会在恐惧中迎来死亡。
但是——
真的太戏剧了!
作为专业刺客,我很难接受这个开场。
“你就非得弄你那几只破鸟?他们不愿意在这儿安窝!”我恼火地制止利爪虐待猫头鹰的行为,他硬是要给一窝猫头鹰搬家,塞进某位站错队的检察官的豪华公寓套间里,以求营造“猫头鹰盯着你”的恐怖效果。
这座工业化城市里居然还能找到野生猫头鹰!
我简直不可置信。
被我抢走的猫头鹰发出难听的叫声,这种鸟儿受到惊吓警惕起来的样子十分古怪,敛起羽毛,就像个眉毛倒竖的怪老头。此刻,它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拿毛茸茸的头贴着我,对比起利爪的造型,我真不知道谁比较可怕。
我看着可怜兮兮的猫头鹰,气不打一处来,冲着利爪咬牙切齿道:“你就不能干点实事?”
利爪用那双圆眼睛看着我,歪了一下头,慢吞吞学着猫头鹰从喉咙里发出“咕”的一声。
我:“……”
他这是在干嘛?
我的血压飙升,迪克·格雷森那种缺乏边界感的特质一定都是血缘遗传。
今晚工作内容是名单上需要清理的最后一人,剩下的聪明人收到暗示,最近安分守己,就连凯恩工业的股价都上涨了一些。
我们的任务目标姗姗来迟,他大概是去哪家夜.总.会喝酒了,醉醺醺地搂着一个穿着长裙的金发女人进门。
如果他再警惕一些,大概会发现客厅里有几片猫头鹰的羽毛,显然这位先生关注的重点不在这儿,那点酒精还没让他忘记为什么要带女伴回公寓,他直奔主题,揽着金发女人往床上带。
利爪在暗处窥视,他不介意多杀一个。
……等等。
我盯着那个女人,总感觉对方有些眼熟。
金发女人顺从地垂眸低首,在金色卷发的遮掩下很难看清正脸,然而我几乎能确定对方的身份——
提摩西·德雷克!
我现在的表情大概有些扭曲。
红罗宾男扮女装的模仿是完美的,他甚至敬业到在长裙之下穿了蓬蓬裤和白色丝袜,而我的目标可能是嗑.嗨了分不清男女,还扯坏了他的裙子。
我暂且不想评论红罗宾的扮相,他一定发现了那些猫头鹰的羽毛,知道我们潜伏在这里,而他的那群蝙蝠兄弟也一定埋伏在周围,随时准备接应。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
从侧面扔来两枚发光的小球,它在半空中张开一道电网,我暗骂一句,放弃了最佳隐匿地点,空翻离开了被捕范围。利爪不需要我提醒,在闪避能力方面,他绝对是顶尖的。
“终于抓到你了。”夜翼从窗口跳了进来。
在他之后,是黑漆漆的蝙蝠侠和他穿红戴绿的罗宾。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