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仁脸色发绿,艰难咽下嘴里的肉,苦哈哈地求饶:“别说了,我等熟了再吃……”
“晚了,你们连生肉都吃得这么香,怕是毒虫入脑了。睡前记得取点雷丸粉泡水喝了,兴许能救上一救。”林昭贞一本正经。
吕茂不以为然:“你就喜欢疑神疑鬼的,还喝什么药粉,费那事儿干嘛。”
她“嘁”的一声:“爱喝不喝,省得我总去山上找雷丸。”
陆仁赶紧表态:“他不喝我喝!大嫂,明天我就去找,给你补点货!不过……”他身上的粗布衣裳也打着补丁,但比吕茂的整洁些,此时上面染了些油脂,叫他看得头疼,“嘿嘿”笑着指那处:“又得劳烦你了。”
林昭贞点头:“是挺劳烦人的,一会儿帮我把萧箭改良一下。”
“今天碰到着傻狍子,白送咱们一包雪花银,得有二三十两,你快来看看。”吕茂那双遭了油污的手往衣摆处擦了擦,从怀里掏出一包银子,有几锭银子上还沾着泥土。
“大哥……”陆仁有点心虚。
“怕什么?刚刚我都听见了,不过是有只傻狍子想拉拢你们,主动给的,又没有拦路抢劫,不用坐牢。最多,被诟病受人之惠,却不忠人之事。做都做了,还怕人说不成?也不会掉块肉。”林昭贞看得开,只要这两人不被关进大牢就行。不然留她一个女人在这世道讨生活,实在困难重重,便说是危机四伏也不为过。
吕茂腰杆子挺得更直,陆仁恭维道:“大嫂说的是。”
其实他们今天还真去打劫了。
只是第一单就遇上硬茬,实在啃不下来,谁知道人家主动献上银子,说想交个朋友,结果吕茂银子接了,没认下那个朋友,一溜烟遁了……
啧,不可说。
林昭贞掂了掂银子,确有二三十两,相当于现代五六千元钱,顿时笑靥如花:“省着点花,够用两三个月呢!”总算能扯些布料,给每人做件新衣裳呢。
三人兴高采烈地规划着,一个声音幽幽传来:“诸位所说的傻狍子,可是在下?”
林昭贞翻兔肉的手僵在半空,兔油滴入火中,激起火苗噼啪作响。吕茂与陆仁像两扇门板挡在她身前,三人目光刺向屋旁的那片树林。
树林里忽地探出柄描金折扇,惊起几只红嘴蓝鹊。年轻公子挑开枝叶踱步而来,才十八九岁的模样,已经是长身玉立,人才出众。那双缎面皂靴碾碎泥地里的枯叶,素白暗纹长袍下摆洇着几圈泥星子,里面的青色长裤随步履行进时隐时现。
林昭贞从前那个年代经济和网络高度发达,称得上见多识广,但此时也不禁赞叹这身棉绸混纺的暗云纹衣料——在当今平民百姓普遍穿着打满补丁的粗麻短褐的时代,这分明是行走的银锭子。
“这么点银子,就值得你们这么高兴?”公子用扇骨轻敲掌心,目光掠过滋滋冒油的烤兔。焦香混着松脂味在暮色里浮沉。
林昭贞拿起猪毛刷伸进清水陶罐涮洗:“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谁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不高兴?”粗布袖口露出半截烫伤未愈的手腕,“怎么,这么点银子,就值得你踩着泥一路追来?这身行头,踏入我们破草屋的地界,不嫌硌得慌?”
年轻公子略有几分惊诧,不由看了她一眼。
身子娇小,却挺立如枪,形容及言语说不出的鲜活灵气。细碎天光筛过树枝,正巧落在她发间柴灰上,像招了漫天星光。
“银子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公子折扇收拢,眯起眼:“但要是二位英雄也只有这般眼界,那我就先告辞了。”
陆仁攥紧补丁叠补丁的衣摆:“你究竟想干什么?”
“杀贼立功,入朝为官。”折扇“唰”地展开,惊得灶台上偷食的灰雀扑棱棱飞走,“眼下反贼四起,乱世出英雄,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我来这里,只为结交两位英雄好汉,一起干一番大事业。”
林昭贞扯了扯磨出毛边的衣领:“都是些为生活所迫,不得已上山为匪的穷苦人。从前为鱼肉,苛捐重税,敲骨吸髓,以养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现在为反贼,朝生夕死,人头滚滚,为一将功成铺就锦绣前程。何苦赶尽杀绝?”
没想到她竟有这番见地,公子正色朝她行了个礼,解释道:“就算落草为寇是被逼无奈,但既然生长于民间,现在有了武器,不去反哺民间,行些劫富济贫的义事,反而朝弱者挥刀,那又该怎么说?上月杏花村十七个姑娘被掳,反贼抢完粮仓抢新娘,拦路者皆成刀下鬼,最后却没有一人受罚……”说到这里,他突然抬脚碾碎野果,“你们说,他们该不该杀?”
吕茂闷声证实:“今天在镇里逛了一圈,这事都传遍了。”
林昭贞叹气,没再吭声。毕竟古往今来的平民起义,真正走投无路的多,浑水摸鱼的也不少,加上没有文化素养,谈不上培养出为全国人民之福祉而流血牺牲的崇高信仰,组织纪律不严明,队伍中不乏作乱之人。也只有伟人带领的那支军队才是真正属于人民的子弟兵,一支不管在何种天灾人祸之际,都能让人民看到就安心的仁义之师。